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經(jīng)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從2月21日起,鄭州市校外培訓機構經(jīng)屬地主管部門或指定單位對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后,可恢復線下培訓。
需要注意的是,已注銷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驗收不合格或未申請驗收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不得復課;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的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一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
據(jù)了解,通過檢查驗收、符合復課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在機構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反饋的《申請表》;存在問題、需要整改的校外培訓機構須對問題整改并再次提出檢查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線下培訓;不符合復課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堅決不允許恢復線下培訓。
校外培訓機構復課后,各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堅持“日巡查”制度,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及“雙減”相關規(guī)定落實情況進行常態(tài)化督查。嚴格按照《鄭州市整治“地下”違規(guī)培訓專項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暢通監(jiān)督舉報途徑,將“地下”違規(guī)培訓置于全民監(jiān)管之下,清理整治、嚴厲打擊隱形變異“地下”違規(guī)培訓行為,消除疫情防控風險隱患。
關鍵詞: 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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