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4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并對相關案件情況作了簡要介紹。
檢察機關通過辦案發(fā)現(xiàn),近年來,隨著互聯(lián)網科技的迅速發(fā)展,網絡招聘、網絡交友等社交軟件成了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的溫床,其利用網絡發(fā)布高薪兼職信息,宣稱“兼職技術含量不高、工作時間靈活、且報酬優(yōu)厚”,極具誘惑性和誤導性。網絡求職者就業(yè)需求強烈,加之對國家安全知識缺乏了解,在高報酬的誘使下極易成為境外不法分子的“獵物”。尤其是學生、務工人員以及無業(yè)青年,在網絡求職期間或者使用社交軟件交友期間易被境外人員策反利用。
陳某某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被告人陳某某系某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2020年2月中旬,陳某某通過“探探”App平臺結識了境外人員“涵”。陳某某在明知“涵”是境外人員的情況下,為獲取報酬,于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間,按照“涵”的要求,多次前往軍港等軍事基地,觀察、搜集、拍攝涉軍裝備及部隊位置等信息,并通過微信、堅果云等軟件發(fā)送給“涵”。陳某某先后收受“涵”轉賬的報酬共計人民幣1萬余元以及魚竿、卡西歐手表等財物。經密級鑒定,陳某某發(fā)送給“涵”的圖片涉及1項機密級軍事秘密、2項秘密級軍事秘密和2項內部事項。最終,陳某某因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萬元。
黃某某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黃某某,案發(fā)前系婚紗攝影師。2019年7月,黃某某通過微信聊天與境外人員“琪姐”結識。在“琪姐”的指示下,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間,黃某某利用在某軍港附近海灘從事婚紗攝影的便利,使用專業(yè)照相器材、手機等遠景拍攝軍港周邊停泊的軍艦,為避免暴露自己,黃某某還采用欺騙、金錢引誘等方式委托他人為自己拍攝該軍港附近海灣全景。黃某某以每周2到3次的頻率,累計拍攝達90余次,其中涉及軍港軍艦照片384張。黃某某將拍攝的照片通過網絡以共用網盤、群組共享等方式發(fā)送給“琪姐”,共收取報酬人民幣4萬余元。經鑒定,涉案照片涉及絕密級秘密3項,機密級秘密2項。最終,黃某某因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萬元。
吳某某間諜案。被告人吳某某,男,案發(fā)前系某機場航務與運行管理部運行指揮員。2020年7月,吳某某通過自己及姐姐、哥哥等人的賬號在“閑魚”軟件承接跑腿業(yè)務,某間諜組織代理人“魚總”通過該軟件添加了吳某某的微信。后吳某某在金錢誘惑下被“魚總”發(fā)展,利用自己在該機場運行管理部擔任運行指揮員的便利,多次刺探、截獲政府機關重要人員的行程信息,并通過境外聊天軟件發(fā)送給“魚總”,共收取“魚總”提供的間諜經費人民幣2.6萬余元。經鑒定,吳某某為間諜組織代理人“魚總”提供的信息涉1項機密級軍事秘密,2項秘密級軍事秘密。最終,吳某某因犯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門徒會”(也叫“三贖基督”)是被國家取締的邪教組織。近年來,“門徒會”冒用基督教的宗教名義以“禱告祛病”傳播偽科學;鼓勵信徒向神“獻愛心”、繳納“慈慧錢”;違背常理宣稱信得虔誠要漲“生命糧”;一系列歪理邪說蠱惑人心,蒙騙招徠大量信徒,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趙某某等5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趙某某,女,57歲,初中文化,常年胃痛、腳痛,在小診所長期吃藥不見明顯好轉。2015年,其親友告訴她,可以加入“門徒會”,在家誠心禱告,病就會好。于是她加入“門徒會”,并逐漸成為該組織的骨干成員。然而,趙某某的病卻絲毫未見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案發(fā)后,通過檢察機關辦案人員耐心細致的教育轉化,趙某某表示愿意認罪認罰。
根據趙某某等人的供述,“門徒會”引誘老百姓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神話“季三?!?,鼓吹其無所不能,以此蠱惑人心,拉攏信徒。二是在傳播過程中主打“治病”,治病功能生效的條件就是“剛強”地信仰該教,治病治不好就是信仰不“剛強”。三是“高價”的精神關懷。營造對信徒關心關愛的假象,讓信徒誤認為有“家”的感覺,從而心甘情愿“獻愛心”、繳納“慈慧錢”。
“都是讓這個邪教害的。如果能早點到大醫(yī)院治療,我的病就不會這樣嚴重?!壁w某某在法庭上接受公訴人的法庭教育后懺悔道。通過承辦檢察官扎實有效的教轉工作,最終趙某某等5人認罪認罰,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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