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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7月7日訊 (記者 鐘文鑫)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7月7日,北京金鴻利源貿易有限公司與北京物美商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
圖片來源: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文書顯示,原告金鴻利源公司訴稱,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0日,共向物美集團公司送貨1337萬余元,物美集團公司仍欠1022萬余元貨款未支付,且多次協(xié)商未果。被告物美集團公司稱,至2016年12月31日兩個卡號共欠69萬余元,原告退貨41萬元,應付欠款應是69萬減去41萬的退貨。
法院查明后認為,被告拒絕對審計機構開放VC系統(tǒng),致使無法獲取雙方進出貨帳目及支付款項、尚欠款項的具體金額,應承擔不利后果。原告依據被告供應商關系管理VC系統(tǒng)統(tǒng)計的進貨金額1337萬余元,有合同依據。減去已付貨款、退貨金額、配送費、促銷服務費,被告應向原告支付貨款984萬余元。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984萬余元。
物美官網顯示,物美集團是張文中博士1994年創(chuàng)辦的旗下擁有“物美”、“美廉美”、“麥德龍”、“百安居”、“新華百貨”、“重慶百貨”等知名品牌,在全國擁有超過2000家多業(yè)態(tài)門店,年銷售規(guī)模逾1100億元,每年到店近30億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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