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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小鵬P7撞人事故背后:如開啟輔助駕駛出車禍 責任誰背?

來源:中新經緯 作者:牛朝閣


(相關資料圖)

近日,網傳一輛小鵬P7在輔助駕駛狀態(tài)下,于浙江省寧波市某高架橋路段發(fā)生事故。小鵬汽車的回應證實了該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該公司稱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針對此事故,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方面向媒體表示,目前事故仍在調查中,后續(xù)或會通過官方渠道公布事故調查結果,暫不便透露死者身份及事故原因等。

但是,汽車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再次引發(fā)了網友討論。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后出車禍,責任應由誰來承擔?

“事故發(fā)生后,肇事主體為駕駛者,駕駛者或承擔全部責任?!庇袑<液吐蓭熛蛑行陆浘暠硎尽?/p>

駕駛者為肇事主體,或承擔全部責任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表示,使用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出車禍時,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并按照一般的道路交通法規(guī)來界定責任。

《深圳經濟特區(qū)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有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fā)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

“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只是一個輔助功能,出事故后的實際侵權主體還是駕駛員,有朝一日自動駕駛變成常態(tài)而不是輔助功能后,可能會讓車企擔責?!崩顣F說。

“從2015年發(fā)生相關的交通事故以來,所有的事故都是由駕駛人擔責的,沒有一起事故是由車企承擔責任的,因為暫時還無法追溯交通事故的整個發(fā)生過程,只能按照傳統汽車的這個辦法來鑒定的,即誰是肇事者誰承擔責任。”中博聯智庫專家張翔表示。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fā)展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顧大松對媒體表示,我國法律尚未明確自動駕駛系統的合法地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車輛駕駛人應該是具有駕駛資質的人,而非系統或車輛本身。使用自動駕駛系統發(fā)生事故,責任怎么認定也是一個新課題。

若確實因為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暫時失靈而導致事故,承擔責任的駕駛者能因此減輕刑責嗎?

“這個理由并不能減少刑事責任,還是那句話,不能完全依靠輔助系統。自動輔助駕駛系統失靈與否并不能否認駕駛員的應盡責任?!崩顣F表示。

車企應承擔哪些責任?

“對車企來講,可能會有民事方面的賠償責任,但也不會很多,要依據《民法典》中的侵權責任篇,因案情不同再討論?!崩顣F表示。

“自從特斯拉女車主維權事件后,大部分的汽車品牌都不再特意宣傳自動輔助駕駛了,幾乎都建議車主雙手不要離開方向盤,注意力要集中。”張翔表示。

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智能網聯汽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若因汽車本身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完成規(guī)定賠償后,可以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

談及車企應承擔的責任,張翔告訴中新經緯,自動輔助駕駛是否失靈由車企說了算,暫無有效的第三方監(jiān)管,“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前后的所有數據,都上傳在了車企的后臺,但中間并沒有第三方記錄,所以一旦事故發(fā)生,無法證明車企是否修改了數據,這個數據也因此失去了公正性,無法成為有力的證據?!睆埾枵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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