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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云青
去餐廳掃碼點餐,到商場掃碼購物,停車時掃碼繳費……如今,“掃碼消費”早已司空見慣。
“掃碼”“關注”本該是“可選項”,很多時候,商家卻將它設定為“必選項”。比如,有些老年人不擅長使用智能手機,在餐廳就餐時,仍被要求“線上點餐”;再如,消費者在掃碼時,往往被要求授權微信頭像、手機號、位置等個人信息,如果點擊“不同意”,就無法下單;有的商家還誘導消費者關注企業(yè)公眾號,消費者拒絕后,頁面仍反復出現(xiàn)彈窗申請。商家的這類行為,每每讓消費者“掃碼”成了“掃興”。
商家為什么總要讓消費者關注公眾號、掃碼消費?背后的利益驅動是什么?在看得見的地方,公眾號可以借此獲得大批粉絲訂閱,再通過推送各類“優(yōu)惠”“打折”信息,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擴大品牌“聲量”,將流量轉化為銷量;一些商家的公眾號被“養(yǎng)肥”之后,甚至可以售賣變現(xiàn)。而在看不見的地方,消費者為了使用服務,不得不讓渡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個人信息等權益,平白增添了個人隱私被泄露的擔憂。近日,上海市委網(wǎng)信辦調查發(fā)現(xiàn),某知名連鎖奶茶品牌每收到一筆訂單,就能產生87條數(shù)據(jù),其中涉及消費者姓名、電話等敏感個人信息。這些公民個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獲取,后果不堪設想。
“掃碼”豈能強制?根據(jù)《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規(guī)范公眾賬號推薦訂閱關注機制,未經(jīng)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訂閱關注其他用戶公眾賬號。此外,為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在點餐、繳費時必須提供多種服務方式,同時應當開具發(fā)票。這些都是經(jīng)營者的法定義務,必須是“無障礙、零門檻”。商家要求顧客必須掃碼或關注公眾號,實屬霸王條款;而借此獲取與服務無關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更是涉嫌違反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
治理“強制掃碼”亂象,已是箭在弦上。近日中消協(xié)表示,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反對強制關注公眾號”消費監(jiān)督工作,消費者可將遇到的此類問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反映。此前,北京市消協(xié)、上海市消保委等地方消協(xié)組織已發(fā)布倡議,組織經(jīng)營者進行自律承諾,開展專項消費監(jiān)督等維權工作。
科技的進步,是為了讓生活更美好。別讓“掃碼”成“掃興”,需要多方協(xié)同、形成合力,共同維護一個健康有序的消費環(huán)境。商家應做到守法自律,切不可心存僥幸和“法不責眾”心理;有關部門更須加強監(jiān)管維權力度,對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及時“重拳出擊”;消費者亦應增強自身權利意識、防范意識,積極維護自身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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