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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9日訊(記者 顧凡)今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公布的“第六批查處涉疫藥品和醫(yī)療用品違法典型案例”顯示,國藥控股黔東南州醫(yī)藥有限公司因哄抬藥品價格被罰款70萬元。
通報稱,2023年1月16日,貴州省黔東南州市場監(jiān)管局對國藥控股黔東南州醫(yī)藥有限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地塞米松磷酸納注射液2022年11月購進價格0.58元/支,銷售價格0.63元/支,2022年12月購進價格0.7元/支,2023年1月起將銷售價格提高至9.8元/支,購進價格增長20.69%,銷售價格上漲高達1455.56%。截至案發(fā)時,該公司采購的50000支已銷售38780支,銷售金額380044元。
通報稱,該公司藥品進貨成本雖有增加但藥品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023年2月15日,黔東南州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作出罰款70萬元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顯示,國藥控股黔東南州醫(yī)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龍江波。國藥控股貴州有限公司為持股70%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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